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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上传时间 : 2017-08-09 10:57:56      点击 :

关于发布2017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由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天山创新团队培养计划组成。自治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双创”基地等。
  按照自治区“十三五”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的定位和任务目标,在前期多次深入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项目推荐单位
  (1)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各地(州、市)科技局;
  (3)已授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权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
  各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认真遴选推荐,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具体申报要求,详见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
  1. 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将项目在线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
  3.项目网上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需是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项目归口管理处室(不受理个人材料的报送,过期视同放弃申报)。
  三、申报时间
  1.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16:00~2017年5月11日16:00。
  2.推荐单位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6:00。
  四、联系方式
  详见申报指南
  五、报送地址
  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17年3月15日
 
附件:自治区创新条件(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申报指南.doc
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321/2017032111411396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