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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及国家“万

上传时间 : 2017-08-09 11:43:05      点击 :

关于组织2017年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及国家“万人计划”后备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后备人选培养工作的意见》,现将2017年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及国家“万人计划”后备人选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把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严格推荐标准、严格推荐程序,坚持优中选优,杜绝搞平衡、搞迁就照顾。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推荐。
  (二)项目抓手,政策导向。实施人才工程是开展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人才选拔要与其它条件支持相结合,体现对基础研究的持续稳定支持,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突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贫开发和产学研合作等导向。
  (三)以用为本,全面建设。推荐人选要符合区域、部门和单位的发展需求。依托机构要围绕发展目标和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人才、项目、基地统一,人才成长发展与人才环境优化统一。
  (四)支撑双创,面向基层。加强对企业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加强对地、县科技人才的支持,在职称、年龄、学历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在支持力度上视情给予倾斜。
  二、组织推荐
  (一)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及所联系的机构广泛宣传动员,按照各项目人选条件组织推荐。有条件的单位、部门要组织系统内统一选拔推荐。同一人选只能申报1个项目类别,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推荐。未完成项目验收、评估及已完成项目验收,评估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往届入选者不得推荐。党政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内设的科研相关专业组织除外)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与国家“万人计划”后备人选培养工作的推荐申报合并进行,统一评选,互为调剂,特别优秀的人选列为国家“万人计划”后备人选培养。其中,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与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后备人选相对应,青年博士科技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相对应,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与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后备人选相对应。
  (三)已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合同期满的青年拔尖人才除外)的不再推荐。未达到国家“千人计划”、自治区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程规定的最低合同年限(3年)的不再推荐,通过其它途径全职引进的须在依托单位工作2年以上(以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已入选其它自治区培养类人才项目,尚在支持期内或未完成项目验收评估的不再推荐(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除核实申报人的一般信息外,还将在比对自治区人才工程数据库的基础上函询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不得遗漏。)。
  三、管理实施
  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等见《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细则》,国家“万人计划”后备人选培养工作参照执行。
  各项目所涉年龄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17年1月1日为限,推荐表中的科技活动内容从2013年1月1日起算。
  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并入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单独评审,统筹使用名额。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根据相关机构人才工作的进展和意愿,比照认定条件个别提出申请,不做统一征集和评选。
  推荐人选初评和会议评议以信息管理系统自动量化评价为重要参考(计分依据《自治区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量化评价赋分方案》进行)。
  四、任务目标
  2017年各项目遴选任务目标如下,请各单位参考名额分配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一)自治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新疆杰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人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60人左右(含青年博士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项目20人左右,基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60-100人。
  (二)国家“万人计划”后备人选培养工作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后备人选10人左右,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后备人选5人左右,青年拔尖人才后备人选5人左右。
  五、申报流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要求组织推荐,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推荐人选填报信息真实、完整。并经民主评议、专家评审和内部公示及征求主管部门和纪检监查部门意见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二)推荐申报登录新疆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talent.xjkjgl.com),登录账号与科技成果、科技计划网站相同,具体操作流程可阅读网站首页或咨询技术保障人员,于2017年7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推荐单位将推荐公文(对推荐人选产生过程及公示情况进行说明)、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正式推荐材料(A4纸双面在线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依托单位本级或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地级科技局)审核盖章后,于7月15日前邮寄或送达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
  (四)相关文件资料可在科技厅网站通知内和申报网站查阅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红梅    苏尔旦  (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
  电话:0991-3822538   18997999971   13609988262
  传真:0991-3822538  邮箱:xjkjrckfzx@vip.126.com
  技术支持:肖  威    温  明
  电话:0991-3193615、2887709  13519928877、13809958315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53号,新疆科技人才开发中心业务二室(830011)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524/20170524103005931.doc
附件2、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524/20170524103129979.doc
附件3、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524/20170524103212931.zip
附件4、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524/2017052410330469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