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信企业〔2017〕6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86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本地经自治区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申报,并于2017年3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单位组织测评情况(格式见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3)等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纸质件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邮箱:xjzxqyj@163.com)。
附件1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227/20170227053059217.doc
附件1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227/20170227053059217.doc
附件2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227/20170227053131730.xls
附件3http://www.kzinfo.com.cn/uploadfile/2017/0227/20170227053156417.xls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7年2月24日
(联系方式: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李玉海 0991-4523449)